個人可以銷售poss機嗎
1、銷售私人POS機是否合法?
銷售POS機本身是允許的,但是必須是公司有權銷售方授權或者是自營業許可范圍才屬于合法范圍。如果公司不具備經營權,則屬于違法行為。同時,如果利用POS機來進行套現等行為,則視為違法犯罪。
擴展資料根據兩高《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在中國銀聯的《銀聯卡收單機構商戶風險管理規則》中對套現行為的定義是:商戶與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結,或商戶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POS機套現2、個人能辦理pos機
能。個人辦POS機當然是可以的,不管是大POS機還是小POS機都是可以辦理的,個人辦理的話要直接找到POS機終端。
POS(Pointofsales)的中文意思是“銷售點”,全稱為銷售點情報管理系統,是一種配有條碼或OCR碼技術終端閱讀器。
3、賣pos機犯法嗎
【法律分析】:pos現在國家放開第三方支付牌照目的就是擴大這個行業的發展,銷售pos機和銷售其他行業的東西一樣。個人買賣pos機并不違法,授權或者是自營業許可范圍是屬于合法的范圍,但是使用pos機惡意套現就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相關法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一百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4、個人能辦pos機 嗎
可以的。
功能用途:
適用于大、中型超市、連鎖店、大賣場、大、中型飯店及一切高水平管理的零售企業。具有IC卡功能,可使用會員卡和內部發行IC卡及有價證券。
可說話客顯。可外接掃描槍、打印機等多種外設。具有前、后臺進、銷、存配送等大型連鎖超市管理功能。餐飲型具有餐飲服務功能,可外接多臺廚房打印機、手持點菜機等各種外設。
可實現無人看管與PC機遠程通訊,下載資料。具有以太網通訊功能,通過ADSL寬帶構成總、分店網絡即時管理系統。
擴展資料:
其中消費POS的手續費如下:
1、航空售票、加油、大型超市一般扣率為消費金額的0.38%。
2、藥店、小超市、批發部、專賣店、診所等POS刷卡消費額不高的商戶,一般扣率為消費金額的0.78%。
3、賓館、餐飲、娛樂、珠寶首飾、工藝美術類店鋪一般扣率為消費金額的1.25%。
4、房地產、汽車銷售類商戶一般扣率為固定手續費,按照POS消費刷卡筆數扣收,或者1.25%-80元封頂收取手續費。
5、大型批發、一級代理商、生產加工企業工廠扣率為0.78%-26元封頂收取手續費。
使用安全、實惠,信用卡和賬戶信息只需告訴支付中介,而不需告訴每一個收款人,大大減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賬戶信息的失密風險。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大部分都是免手續費的。
支付成本低,線上平臺集中了大量的小額交易,形成規模效應。還簡化了交易過程,方便了消費者;對于商家而言,節省了運營成本。
對于銀行而言,不且節省了網關開發成本,而且增加了交易收入。提供了多種支付方式,使用方便。
線上平臺不僅支持各種銀行卡通過網上進行支付,而且還支持手機、電話等多種終端操作,符合網上消費者最求個性化、多樣化的需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pos機
刷卡機不管不管是個體戶 個人都可以辦理,只不過所需要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異,在辦理之前先了解清楚,按照他們說的資料準備就可以
個人可以辦理POS機業務的,一般都是找第3方支付公司,利用個人的借記卡可以開辦。5、電銷pos機是不是違法的
銷售pos機是否違法,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1、是公司有權銷售方授權或有營業許可,不違法;
2、如果既沒有授權也沒有營業許可的情況下賣pos機的則是違法的,而且如果用pos機從事犯罪活動,比如套現,則還可能構成犯罪。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明知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應當預見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如果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十三條
嚴格審核特約商戶資質,規范受理終端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對全部實體特約商戶進行現場檢查,逐一核對其受理終端的使用地點。對于違規移機使用、無法確認實際使用地點的受理終端一律停止業務功能。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www.cnksdq.com.cn/posjithree/179675.html
- 上一篇:最新違規pos機名單
- 下一篇:帶pos機進高鐵被查